今年以来,弥勒市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坚持聚焦五个工作重点,对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注重机制健全。制定下发《弥勒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关于开展弥勒市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专项治理重点、各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推进和督查方式、工作措施,为弥勒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纲领和方向。
注重责任压实。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重要责任内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将具体责任和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针对1月州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发现的16个问题,向涉及乡镇和单位党委(党组)发出履行主体责任建议书13份,对2017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为一般的2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注重宣传发动。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中央、省州市相关决策部署以及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动态等形式深入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经验做法和成效,有力推进正面引导。截止8月,弥勒电视台播出脱贫攻坚新闻100条,制作播出专题专栏节目9期;弥勒手机报累计推动新闻信息122条;《弥勒周末》刊载相关信息29篇,州级以上媒体发布相关新闻信息41条,为全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注重专项督查。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梳理形成各部门、各乡镇、挂联干部、村组干部的脱贫攻坚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由市纪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照各项清单进行督查。目前,对2018年扶贫项目和专项资金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12个乡镇、扶贫主管部门及10家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进行现场督查2次,发现4家单位的6个问题;积极配合县市开展交叉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通报曝光扶贫领域13批次30起典型问题42人。
注重执纪问责。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双督办”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增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严格执行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周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纪委每周通报扶贫领域问责情况,形成持续震摄。截至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37件,处置137件,处理228人,其中提醒谈话184人、诫勉谈话32人、诫勉问责1人、通报批评9人、党纪处分2人。(彭春杨 杨雯)